近日,生態環境部、商務部、國家發改委、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調整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的公告,將廢鋼鐵、銅廢碎料、鋁廢碎料等8個品種固體廢物從《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調入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,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。
此次調整為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包括:鑄鐵廢碎料,其它合金鋼廢碎料,鍍錫鋼鐵廢碎料,機械加工中產生的鋼鐵廢料(機械加工指車、刨、銑、磨、鋸、銼、剪、沖加工),未列明鋼鐵廢碎料,供再熔的碎料鋼鐵錠,其它銅廢碎料以及其它鋁廢碎料。
2017年7月,國辦印發《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》,明確提出“分批分類調整進口固體廢物管理目錄”“逐步有序減少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”。生態環境部表示,調整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是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《方案》、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既定安排,此前已經調整過兩次。在2017年將生活來源廢塑料、未經分揀廢紙、廢紡織品、釩渣等4類24種固體廢物調整為禁止進口的基礎上,2018年4月調整了第二、第三批目錄:將廢五金、廢船、廢汽車壓件、冶煉渣、工業來源廢塑料等16種固體廢物調整為禁止進口,自2018年12月31日起執行;將不銹鋼廢碎料、鈦廢碎料、木廢碎料等16種固體廢物調整為禁止進口,自2019年12月31日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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